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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5年南沙区招生细则(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时间等)


4月28日,南沙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2025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等重要文件。


南沙区的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时间等信息正式出炉!


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中小学校:

  为做好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启慧学校招生方案》和《2025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招生流程

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启慧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招生流程

4.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1.《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招生流程

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启慧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招生流程

4.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

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25年我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沙区铁英学校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南沙学校(以下简称“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具有南沙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名。未被合作办学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相应的公办初中。


  二、招生方式

  合作办学学校按照当年招生计划的51%就近入学、49%资源共享,使得每一个南沙学生通过电脑派位都有入读优质学校的机会,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

  (一)就近入学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分招生范围。学生户籍地与上述学校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结合学校建设、交通状况、学位承载能力等因素,原则上纳入合作办学学校之中距离最近一所的招生范围(各校具体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2.户籍地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报读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报读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合作办学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相应的公办初中。

  (二)资源共享

  1.2025年合作办学学校初中面向全区资源共享招生,按照合作办学学校资源共享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全区电脑派位人数。各小学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该部分计划数按照该校南沙区户籍毕业生人数占全区户籍毕业生总人数比例进行计算(各小学计划数详见附件3)。

  2.各小学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该校资源共享计划数,则全部参加全区电脑派位;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该校资源共享计划数,则由各小学采取派位方式随机产生。

  3.各小学将公示后的参加全区电脑派位名单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合作办学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相应的公办初中。


  三、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符合就近入学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读合作办学学校的学生,可向其毕业小学提交申请(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资源共享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读合作办学学校的学生,可向其毕业小学提交申请(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若学生同时符合就近入学和资源共享报名条件,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合作办学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学校。

  4.报名资料均由学生所在毕业小学负责审核。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就近入学”和“资源共享”条件申请报读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本校公示后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名单报区招考办。

  (二)录取

  根据各小学审核汇总并公示后的就近入学报读名单以及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资源共享报读名单,分别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小学须在规定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学生逾期不报名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各单位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廉洁招生和规范招生要求,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各小学必须采取派位方式随机产生本校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名单,严禁掐尖、择优。任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若任何学校或个人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其他

  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将根据我区学校建设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南沙区教育局。


附件:

1-1.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2.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3.2025年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4.2025年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就近入学招生 范围

1-5.2025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 生范围

1-6.2025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7.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8.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铁英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9.202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南沙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2.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计划表

3.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资源共享报名计划表

4.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入学申请表

5.就近入学名单汇总表

6.资源共享名单汇总表



1-1.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2.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3.2025年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4.2025年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就近入学招生 范围

1-5.2025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 生范围

1-6.2025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7.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8.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铁英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1-9.202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南沙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2.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计划表

3.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资源共享报名计划表

4.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入学申请表

5.就近入学名单汇总表

6.资源共享名单汇总表


2025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南沙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目标、总规划,为港澳子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服务湾区发展。现结合南沙区实际制定本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州市南沙区民心港人子弟学校为一所港人子弟学校,参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进行管理,其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另行安排,不适用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区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不超过45人、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初中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不超过50人、在南沙第一中学初中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不超过50人,实行融合编班。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12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


 三、报名申请

  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可为该港澳子弟申请入读学位。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场报名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港澳子弟或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港澳子弟的身份关系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子弟出生证和其他能证明子女监护关系的有效文书(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及在房屋所在地镇街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的有效佐证材料。申请人在广州市创业的,应提供其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主体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凭证、纳税凭证。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的,应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四、招生方式

  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方式录取:

  (一)对照本方案第三条“报名申请”的相关条件,申请人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在满足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申请人的学位安排后,若有剩余学位则优先安排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的符合条件申请人,若仍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全市招生直至录满为止,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招生录取全部结束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0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五、其他

  (一)申请人所有材料以及在报名登记表上填报的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港澳子弟报名申请表



2.2025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港澳子弟报名申请表


3.2025年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港澳子弟报名申请表

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2.《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3.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日程安排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

  1.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2.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解读

  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各镇街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5.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一览表

  6.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1.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2.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解读

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各镇街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5.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一览表

6.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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